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支付交通事故鉴定费用。应当如果其他法律另有规定,支付或是交通鉴定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事故,应当由当事人承担交通事故鉴定费用。费用
一、应当谁应当支付交通事故鉴定费用
依据我国相关规定,支付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交通鉴定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除外。
二、应当处理交通事故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支付检查现场的交通鉴定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事故鉴定的费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所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行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而划分的当事人的责任。律师在线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